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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09:04
来源:本站
市慈善总会唐爱公益志愿团开展
“春暖花开 爱心行动”慈善公益活动
2月6日,大年初六,市慈善总会唐爱公益志愿团积极作为,联合太平店镇志愿服务队、中原街道办事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洪家沟社区党员服务队开展“春暖花开 爱心行动”慈善公益活动,以帮助孤困学生为工作重点,实施靶向关爱孤困儿童,组织志愿者慰问刘河村张某、王某两户孤困儿童家庭,为他们送去了食用油、大米等爱心物资和新春祝福,将社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孩子们!
“五社联动齐助残”慈善拍卖活动成功举办
根据襄阳市民政局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指导要求,为更好服务残疾人及其家庭,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心温暖。3月4日,襄阳市慈善总会联合襄阳汉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新街社区、大河口联谊会共同开展以“喜迎二十大 一起向未来”为主题的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助残社会服务慈善拍卖活动。襄阳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永忠、大河口联谊会会长周俊、秘书长王少雄、艺术家常旺、陈安平及部分会员参加活动,辖区部分单位、商圈、残疾人代表及家属出席活动。
此次活动在襄城和悦酒楼宴会厅举行,社工和志愿者提前到达现场,悬挂横幅、党旗,安排摆放凳子、消毒酒精,做好防疫工作。社工安排到达现场的人员签到,给每一位参加会议人员分发口罩,用酒精洗手消毒。
拍卖会上襄阳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永忠致词,以精练的四句话感谢爱心企业家为慈善公益事业做的贡献,感谢为本次拍卖活动捐献书画作品的艺术家,同时特别说明此次拍卖所得善款将汇入汉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慈善总会设立的向日葵基金账户,专款专用,用于助残扶困,关爱弱势群体所需。
竞拍现场热烈精彩,惊喜不断,三幅作品共计获得17200元善款,将全部存入襄阳市慈善总会基金账户。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生命因为爱而精彩,世界因为有你而不同”。拍品有价,真情无价,今天拍卖现场没有用市场化的商业模式标价,仅借所有义卖拍品来引发更多的爱心个人和社会资源联合联动加入到助残扶困的社会关爱与服务中来。
元宵“大礼包”暖人心 —宜城市民政局、
慈善总会联合慰问送温暖
2月14日,宜城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新春送温暖、慈善在行动”走访慰问活动,为空巢家庭、困难家庭送去汤圆、大米、食用油、棉衣等元宵“大礼包”,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祝福。
每到一处,慰问人员都与困难群众亲切交谈,仔细查看他们的居住环境,详细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新的一年新春生产、劳动就业的打算,将寄托着温暖关怀的汤圆及粮油送到他们手上,祝他们度过一个圆圆满满、甜甜蜜蜜的元宵佳节。
龙头办事处北水坝社区老人谭永国,接过汤圆和棉衣笑盈盈地说,这两年因疫情影响,子女在外打工就地过年,家里显得特别冷清,你们的到来给家里带来了节日的温暖,让我不再感到孤独和冷清。
“同在一城、同吃汤圆。”为了让空巢家庭、困难家庭过上一个团团圆圆的元宵节,节日前夕,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提前预备了汤圆、米酒、大米、桶装食用油等慰问物资,打包装箱成200多份元宵“大礼包”,组织爱心志愿者,在节前全部送到城区困难群众手中。
北水坝社区张奶奶与孙子相依为命,慈善志愿者们来到张奶奶家为她们煮一锅汤圆,10岁的小孙子率先尝一了口,举着小碗高兴地说:“奶奶!奶奶!您尝尝,叔叔阿姨们送来的汤圆是黑芝麻馅的,软糯又香甜,真的很好吃!”
樊城区慈善协会2021年度“五社一心•爱满樊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末期评估圆满结束
为检验落实樊城区慈善协会2021年度“五社一心•爱满樊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团队的运作成效及服务对象满意度,2月24日,樊城区慈善协会在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樊城区慈善协会2021年度“五社一心•爱满樊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末期评估会。为确保评估成效,项目督导评估机构襄阳市乐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邀请了襄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科长彭晓兰、樊城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健、樊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兼区慈善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申保南参加此次评估工作。
2021年度“樊城区慈善协会•五社一心•爱满樊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樊城区慈善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以“打造常态化社会心理服务基地和发展当地社区治理力量”为切入点,以受疫情影响的特困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辐射清河口街道有项目需求的家庭,培育本土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和志愿服务力量。2月24日下午,评估组一行在清河口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通过路演展示、现场提问、审核查阅项目及财务资料等方式,对襄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综合评估,清河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宁满栋,美满社区、旭东路社区两个试点社区书记参加评审会并听取项目汇报,樊城区点爱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和部分社工代表列席指导。
评估组在汇报会之前分别对服务对象、购买方、以及用人单位进行了座谈和满意度调查,总体来看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项目服务将组织培育与活动开展、心理关爱与能力提升、外部资源链接与内生动力挖掘相结合,走访慰问重点人群200余人次、个案帮扶跟进30余人次、小组2个;培育备案社区志愿服务组织9个,培养本土社工及志愿者百余名,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服务及志愿者培训活动30余场;建设街道社工站1个、社区社工室2个;打造“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基层党组织联席会议赋能小区治理”特色品牌服务1个;挖掘链接社区内外公益慈善资源,服务群众3000人以上,促进了困难群体帮扶常态化、社区治理组织化和居民参与持续性,营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公益氛围。特别是评估组在对春雨社工承接项目着力建立“党建+社工”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新机制,打造“专业+本土”“心理+社工”“社工+志愿者”的团队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清河口街道公益服务水平和基层社区治理能力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意见。
细化分解 项项落实 ——宜城市慈善总会
召开2022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会议
3月1日,宜城市慈善总会召开2022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会议。市总会领导班子、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宜城市慈善总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就壮大慈善队伍、发展特色慈善项目、弘扬慈善文化、拓展慈善新模式新领域等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发言。大家结合各自岗位工作体会各抒己见,为落实2022年慈善工作任务提出了全新思路和具体的落地措施。
就发展群众期盼的特色慈善项目,与会代表纷纷建言,要与全市开展“三访三问三亮三促”活动相结合,加强与市委精神文明办、市妇联、关工委、新乡贤理事会等单位的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发挥合作精神,实现慈善工作“1+1”大于“2”的社会效益。要正视当前我市慈善事业“树立慈善典型不多,宣传褒奖力度不大”等问题,围绕今年参与第12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与市文联、市作协联系,深度挖掘宜城慈善典型,讲好宜城慈善故事,弘扬中华慈善精神,不断提升公众对慈善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树立一批慈善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人士参与到慈善公益活动中。要坚持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慈善资金募集之路,创新资金募集机制,推进慈善劝募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建立稳定可靠的慈善资金来源渠道,增强新年度慈善救助硬实力。
写在2022:中国慈善三大趋势
借用一句老话,对于中国慈善而言,2022年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这样的话并非老生常谈,而是切实可信的一种判断。
所谓机遇,来自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且其程度前所未有。自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到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再到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三次分配”以及协调配套制度纳入国家基础性制度安排。一步一个台阶,一层一层递进,慈善事业才因此得以“登堂入室”,加速进入社会生活的中心地带,成为推动民生改善、实现共同富裕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在可以预知的未来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
所谓挑战,是来自世界百年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经济形势下行等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在中国社会形态与结构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慈善事业所面临的社会需求与存在价值也必将随之动态变化,且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态势。因此,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需有全新的视角和全面的理解。
所谓趋势,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中的确定因素。
趋势一:“第三次分配”引领慈善事业升级进阶之路
“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最为紧密的联系是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其中的两个“爆点”颇为引人瞩目:一是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的表述首次呈现,为慈善事业提供了较之以往更为鲜明、更具号召力的一面旗帜;二是将第三次分配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紧密结合,为慈善事业铺筑了较之以往更为宽广、更具时代性的一条道路。
在这样的旗帜下、道路上,关于第三次分配的探索实践将更加丰富与深化。中国慈善将由以往的“救济型慈善”向“发展型慈善”、由“情感化慈善”向“科学化慈善”加速转型升级,慈善捐赠的着重点将更多趋向于医疗健康、教育助学、赈灾减灾、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事业,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也将超越较为单一的纾困扶弱,而凸显造福人类、提升文明等深刻内涵。人们的善行之选将日益显示丰富化、个性化趋势,慈善价值将与生命价值、自我价值、社会价值有机联系起来。
有了这样的旗帜与道路,慈善阵营将更加壮大,慈善生态将更加优化,逐步形成中国慈善的“森林效应”。
自然,也应该看到,第三次分配的本质是通过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全社会的问题。尽管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但并非唯一渠道。且第三次分配的实施完全是在道德感召,于自觉自愿下的实践过程,由此便决定了它并非排山倒海、疾风骤雨的方式,而是和风细雨、循序渐进的方式。因此,第三次分配之于慈善事业绝非一剂“速效救心”或“万灵之药”之类。许多方法、措施、制度、法规等都还在探索与建立之中,或尚待健全完善。因此,慈善组织不能、也不必将自我角色提早僵固,设限于第三次分配的名下。
大势已成,而道路还要慈善界自己一步步来走。
趋势二:探索中国特色慈善之路将成为行业基本命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中国特色慈善也是振兴中国慈善事业的必由之路。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是基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客观现实的必然选择。
2021年10月,由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慈善联合会等联合举办的“中华慈善论坛(2021)”在山东临沂召开。论坛率先于行业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主题,响亮喊出“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口号,并对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本质属性、发展机制、实践方法等进行了富于价值的探讨,引发业界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
同年12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与广州市慈善会共同主办“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座谈会”,紧密结合基层社区慈善的实践经验,对“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这一主题展开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探索。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认为: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第三次分配制度的主渠道,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因此,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党的宗旨、投身党的事业、当好党的助手;必须植根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历史文化之中。唯此,慈善事业才能茁壮生长、枝繁叶茂。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重点是要做到“两个尊重”——一是尊重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包括公益、自愿、平等、法治、透明等原则;二是尊重中国国情,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等,这是基本遵循。唯有做到“两个尊重”,才能促使中国特色慈善事业行稳致远。
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独特的慈善文化与实践传统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铺筑了坚实路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当代慈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积累了丰厚实力与实践经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固然,罗马并非一夜建成,目标也非一蹴而就。“中国特色慈善”绝非纸上谈兵、闭门造车,而是整个行业与从业者竞相实践、深入探索的结果。目前,中国特色慈善制度正在进行系统确立,慈善行业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正在积极探究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规律及特点,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进步与完善。中国慈善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在上下求索中找准自身定位,形成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慈协调有效管理与运行机制,才能答好这道时代命题。
趋势三:财富传承与永续化考量将成为最突出的现实主题
中国已然彻底告别绝对贫困,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已然迈过1万美元门槛,这标志着中国的善经济时代正在降临。
另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上榜企业家的总财富已达到34万亿,较2020年增长24%。财富快速向少数人集中成为一个明显趋势。以此为前提,财富传承和永续化考量正在成为摆在财富家族和高净值人群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改革开放使中国在短短的三、四十年间完成了创富历程。但在快速发家后,财富家族和高净值人群对于财富的归属和处置,以及对财富价值和责任的认知却远未达到成熟。
以国际经验而论,财富取于社会,再回归社会、服务社会,是成就财富价值与传承富贵的最佳途径。中国自古便有“家无三代富”的定论,这自然与国家制度的更迭和家族命运的兴衰密切相关,但没有好的财富传承路径与方法也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由此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财富家族大多缺少财富的社会意识,能意识到财富不属于自己的人少之又少。
国际慈善经验与现代慈善实践为财富传承和价值实现的需求提供了一个稳定持久的渠道,也为社会财富群体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化路径。未来中国,慈善无疑将成为财富回归社会的最佳选择。而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慈善行业要为财富人群提供有关财富传承和财富价值的思想启蒙,甚至对于慈善行业本身也需要这样一次大的启蒙运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助理院长傅昌波认为:利用家族自身优势,结合优势资源,灵活设计符合家族理念的公益慈善项目,推动家族的善财传承,现在正是非常重要的时期。要让财富人群认识到公益慈善是财富传承的一个重要方面,且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自然,事物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就在于趋势只是代表一种整体方向,而在趋势之下还有许多分支辅路、交错阡陌布局其中,形成了广大深刻的社会慈善景观。道路已有,一个当务之急便是针对财富投入慈善传承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为这一美好事业竖立并开启“红绿灯”,使人们知晓可行与不可行的相关规范。唯此才能使道德畅行大地,使财富传承有序。(转自慈善公益报)
治善之道在于善治——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自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崭新阶段。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行业的发展,也同样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在立法时尚未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致使公益慈善业界和学界关于修订慈善法的呼声越来越高。2021年全国两会后,慈善法修订工作被提上日程。在本次大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将慈善法修订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的重点工作。
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面临着哪些问题?慈善法修订工作目前有哪些进展?修法中有哪些问题值得引起特别关注?全国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慈善公益报: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国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宫蒲光: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在慈善领域的直接体现,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慈善事业进入蓬勃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慈善法的颁布施行,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后,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20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400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当前,我国慈善组织快速成长,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初具规模,慈善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全民慈善蔚然成风,慈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慈善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慈善公益报: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您认为,慈善领域存在的哪些问题需要通过慈善法修订加以解决?
宫蒲光:伴随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慈善法修订工作,已经成为依法行善、依法促善、依法治善、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是互联网慈善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为慈善带来了新思维、新模式,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解决慈善信息获取、财产监管、效果跟踪等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然而,互联网慈善行为的法律界定不明晰,对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对互联网慈善的监管政策还不够完善,促进网信技术与慈善创新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有空白,为捐赠者在网上提供税收减免、电子发票等服务尚未普及等等。
二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不健全。目前,没有慈善应急机制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虽然提到“社会力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未将社会组织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没有明确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机制,对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救援、救助的规定也不明确,并缺乏相应的保障激励措施,蕴藏在社会中的慈善力量没有得到优化组合,应有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慈善领域存在一些法治化盲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慈善法立法时,许多慈善行为或社会现象还表现得不充分。比如,社区慈善、宗教慈善、涉外慈善和前面已经讲到的应急慈善问题,都未纳入慈善法规制,特别是网络个人求助问题,现行法律制定之时,个人求助尚未在网上广泛开展,因此将其视为有限范围内的私益慈善,未对其进行规范。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个人网上求助和网上捐赠者从人数到捐款额都超出预计并迅猛发展。同时,因个人求助行为引发的网络慈善诈骗、互联网慈善污名化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慈善行业的公信力。
四是慈善统计制度和慈善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慈善行业统一的、权威的数据统计制度尚未建立。每年民政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慈善联合会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四家都在公布相关数据,但信息披露样式、数据来源、统计范围、统计口径不一致,数值差距较大。此外,在慈善事业信息公开方面,除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足、透明度不高外,还缺乏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没有覆盖整个慈善事业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系统。慈善公益报:自慈善法修订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宫蒲光: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慈善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慈善法实施后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式提出了修法建议。2020年10月,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报告。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修法工作,为此做出了重要指示和批示。为了抓好落实,2021年3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就慈善法修订工作召开专家座谈会,并宣布启动修法工作。之后,正式委托民政部等五家单位起草建议稿,期间多次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意见,还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9月份召开了阶段性推进会。10月份成立了修法专班,加快了工作进程。前不久,又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慈善法修订已经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立法修法工作重点任务,并纳入全国人大完善社会保障领域法律体系建设的11部法律之中。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慈善法修订列为重点工作,成立了慈善法修订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今年初,在汇总民政部等五家建议稿和社会各有关方面主动提供修法建议的基础上,整理形成了《慈善法修订意见建议汇总》《修改对照表(初稿)》和《关于慈善法修订重要问题的研究意见》,并于1月下旬印送修法工作专班成员、专家学者征求意见。目前,修法的各项工作均按计划稳步向前推进。
慈善公益报:在您看来,慈善法修订过程中有哪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宫蒲光:当前,慈善法修订过程中还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相互探讨,争取形成更广泛的共识。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修法的指导思想。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的明确要求,将慈善事业纳入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除在立法宗旨有关条款吸收表述外,还要贯穿于法律修订工作的始终。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修法工作中,要特别把握修什么、修多少的问题。通俗地讲,就是大修还是中修或者小修,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要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实践中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各方面形成广泛共识的问题,要作为修法重点。比如,关于慈善的规制范围是否需要拓展;如何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及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的规定;还有社区慈善、宗教慈善、涉外慈善等现行法律未涉及,但在社会生活中比较活跃的慈善活动是否应当纳入法律规制等等,这些问题都要认真研究,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纳入修法范畴。
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发展慈善事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慈善治理是治国理政中相对比较新的领域,要实现慈善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改革探索,不断推进慈善治理体系、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比如,如何构建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如何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对慈善事业的监管职责,优化政府监管理念、方式和程序,促进慈善组织加快发展等等。
第四,关于网络慈善的管理问题。近年来,网络慈善发展很快,改变了慈善活动场景、扩大了范围、提高了效率,但也形成了新的复杂关系,亟待依法规范。比如,对个人网络求助等网络筹款如何纳入法律规范;网络平台如何依法管理等等。
第五,健全慈善应急机制。慈善力量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河南特大洪涝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慈善在国家应急机制的地位缺失和慈善行业自身也缺乏统一协调高效的应急机制的问题。目前慈善法总体上以规范常态化慈善活动为主,对应急慈善的规制研究不够。应当在修法中明确,慈善力量在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加强慈善行业应急协作机制建设及促进行业组织发挥枢纽作用,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应急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进一步优化慈善行业管理。要完善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的组织化、专业化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是慈善法规制的关键所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完善登记与认定制度,切实提高慈善组织“含金量”,促进募捐资格、税收优惠资格相挂钩。要进一步完善慈善募捐、慈善服务等重要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权利。要深入研究如何完善募捐行为界定,优化募捐资格取得和丧失、活动备案、信息公开等规则,明确公开募捐和接收捐赠相关规则。要进一步充实慈善服务的内涵,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等等。
慈善公益报:修订慈善法不仅意义重大,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且深的立法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您认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宫蒲光: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出高质量的法,尤其需要重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修订慈善法与现行法律有关规定之间的衔接,确保法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修改法律与初创法律同样属于立法活动,但与初创法律总体上“白纸绘蓝图”相比,修改法律是“精雕细刻”,有的时候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二是要完善法律责任章节,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法律责任章节是法律的“牙齿”,法律责任规定是确保法律落实的关键所在,也是保证法律有效性的“试金石”。对部分处罚跨度大、执法裁量空间较大的规则进行必要调整。三是要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慈善法修订不仅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还要与相关法律紧密衔接。
修订慈善法是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它必将为新时代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转自慈善公益报)。